黑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文化广电和旅游、卫生健康、生态环境、教育、体育、工信科技、民政、商务、市场监督、司法行政、消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辖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文明行为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做好本辖区文明行为促进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