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有效对劝阻不文明行为的公民进行威胁、侮辱、殴打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