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实施与监督第三十一条有效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以及新闻媒体设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平台,对社会反响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的不文明行为,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社会影响恶劣的不文明行为,依法予以曝光。地方法规 · 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