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第一百一十五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人、载物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一千元罚款。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日第一百一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一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