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第八章 创新环境第九十四条有效市科技创新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科技研发资金托管制度,优化申请流程,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可以使用科技研发资金委托开展立项、过程管理、绩效评估等专业服务。科技研发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偿还项目单位的债务。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九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九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