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第八章 创新环境第八十三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在设立企业、申报项目、科技创新条件保障和出入境、住房、医疗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便利。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八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