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第二章 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第二十一条有效支持企业独立或者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承担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促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与产业化对接融通,提高企业研发能力。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