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进入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