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市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具体承担城市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