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促进与保障第三十条有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应当根据各自章程规定,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文明行为促进活动。地方法规 · 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