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统筹部门负责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统筹协调工作。

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协调联动和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责任等制度,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

鼓励和支持公道正派、群众认可的社会人士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