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依法治州。加强基层政权和城乡自治组织建设,保障各民族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的管理。自治州内的国家机关应当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各民族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能力。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