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三章 自治州的经济建设第三十四条有效自治州的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安全事故报告、救助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各族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自治州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各种重大灾害的预防,制定应急预案。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