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生活环境,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和环境质量监测,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促进人口、资源和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

任何组织和个人在自治州内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