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自治县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录用工作人员时,对独龙族、怒族和自治县内其他民族的公民,采取特殊政策,适当放宽录用条件。

自治县内隶属于上级国家机关的企业事业单位,在招聘人员时,优先招聘当地少数民族人员。

地方法规 ·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