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县的社会事业第五十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发展体育事业。加强城乡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全民健身和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增强各族人民体质。地方法规 ·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8月7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