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县的社会事业第四十五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倡导尊师重教。重视教师在职学习和进修,提高教师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制定优惠政策,招聘外地教师到自治县从事教学工作。鼓励教师到边远贫困山区任教,对在高寒山区小学和独龙江乡任教的教师,在生活上给予适当照顾。地方法规 ·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8月7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