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制定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发挥“三江并流”的资源优势,打造丙中洛、独龙江等景区“三江明珠”旅游品牌,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商品,大力发展旅游业。地方法规 ·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8月7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