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采取特殊措施,积极培养各民族的干部,注重培养当地彝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

地方法规 ·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