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二章 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水质标准第十七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规划、建设河库联网工程,发挥汛期、枯水期蓄水和水资源调度功能,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地方法规 · 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0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