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23日成都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1997年10月17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的《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