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饮用水设施,并保障生活饮用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

施工现场设置的职工宿舍,应当保持整洁、通风,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