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经济林发展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护不可再生的经济林自然景观或者具有特殊历史文化价值的经济林景观的原有风貌,建立经济林公园。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