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二章 宣传教育第十四条有效自治州、县(市)各类戒毒康复场所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看守所、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监狱、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场所等,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被监管人员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