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科学技术投资风险财政有限补偿制度,对金融机构及其科学技术服务分支机构、保险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机构开展对科技型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信用贷款、信用保险、担保等业务所发生的亏损给予一定比例补偿。

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