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