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莲花湖湿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莲花湖湿地保护范围由达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分为核心保护区和周边保护区。地方法规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0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