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章 转移和封存第二十四条有效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在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封存或者托管封存手续。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25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