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条例/第二章 政务数据资源归集第十六条有效政务部门应当及时维护和更新所提供的政务数据资源,保障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可用性,提供的共享数据应当与本部门所掌握的数据一致。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