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建筑节能条例/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九条有效新建(改建、扩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对建筑是否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查验。新建(改建、扩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予备案。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