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餐厨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已修改餐厨垃圾产生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使用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油水分离设施;(三)保持收集容器、设施完好、封闭、整洁;(四)每日按时在约定的或者指定的接收点分类交付餐厨垃圾;(五)将餐厨垃圾交由取得服务许可证的餐厨垃圾收运服务企业收运。地方法规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