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07年1月1日施行。1999年11月29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河北省海域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