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条有效雄安新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推广绿色建筑,使用绿色建材,推动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和运行。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0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