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110报警电话等途径,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地方法规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