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程序/第三节 法规的报批和公布第四十七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在法规公布后10日内将公告和公布的法规文本等有关材料报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送有关材料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8月10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