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三章 管理和保护第四十七条已修改经批准砍伐树木、临时占用绿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以下费用:(一)砍伐树木的,应当按照就近补植的原则,补植不低于砍伐树木规格、数量或者价值的树木,承担补植或者移植所需费用;(二)临时占用绿地的,承担恢复绿地费用;(三)损毁园林设施的,承担恢复园林设施费用。未落实树木补植计划或者未缴纳恢复绿地、园林设施费用的,不得进行相应施工。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