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三章 管理和保护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养护经费以市、县(市、区)财政列支为主,鼓励单位和个人资助。归属个人养护的,可以给予适当补贴。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