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三章 设施管理第十七条有效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对其管理的供水设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定期进行检测维修,确保安全运行。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5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