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范和倡导第二十条有效公民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增强守信自律意识。商品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经营,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文明服务,抵制假冒伪劣,自觉履行法定和约定义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