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雷电灾害情况,提出防雷减灾建议,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