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低碳发展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低碳发展,是指在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生活消费过程中,通过转变发展模式,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实现资源高效、节约、清洁利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6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