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有效国家工作人员在节能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7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