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第十七条有效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活动,应当遵守建筑节能标准。国家尚未制定建筑节能标准的,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区建筑节能发展水平,组织制定地方建筑节能标准及其配套的技术规范。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7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