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电梯安全条例/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对电梯制造单位,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电梯经营、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