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州的财政管理第四十五条有效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应当逐步增加用于教育事业的经费,其增长比例应当高于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比例,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