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气象设施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遭到破坏时,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立即向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修复,确保气象设施正常运行。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