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在本市设立办事场所或者备案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