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已修改

注册地不在本市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在本市从事电梯维护保养活动,应当在本市设立办事场所,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