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第五章 激励和保障措施第四十五条有效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方可以根据志愿服务需要,对志愿者本人所支出的必要的交通、餐饮、住宿、通讯等费用给予适当补贴。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