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章 防治规划第二十五条已修改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开展评估工作,并对评估结果负责。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